李燕律师亲办案例
居住十余年房产备案他人名下,林某与中山XX开发公司认购纠纷
来源:李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量:523
这是一个值得讲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子

澳门的林女士经朋友介绍于2011年10月12到中山三乡某开发商的售楼处购买房屋,签定认购书,并当即支付房款21万元和维修基金,余款67848元暂未付,当日开发商将房屋交付林女士,2012年11月林女士安排装修并安排人入住,开发商一直未通知林女士办理其他事项甚至连余款都未索要,后开发商出现问题各种纷争不断,林女士因在澳门工作无睱过问,只知道开发商出了问题,直到2019年在已经无法寻找开发商、向住建投诉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林女士找到了我。

拿着一份认购书和几份收款收据,我都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房屋无法办理过户,而且房屋现在是否还在开发商的名下都不清楚?该告谁呢?没有办法,就先简单起了个诉,要求确认协议合法有效,立案后申请调查令,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到自然资源局查档,果真查出房屋备案在第三人名下,很快申请追加第三人,变更诉请为开发商协助注销与第三人的商品房销售登记 备案手续,继续履行与林女士的认购书,并协助将房屋备案登记至林女士名下。

各种公告,总算是开庭了,第三人和开发商一个都没有到场,事实根本无法查明,提交要求同一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的同类判决,本想着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没想到庭后接到法官电话,说李律师你跟当事人商量一下,要么改变诉请为退还房款,要么就是判决你们输。

跟林女士一说,激动和焦急扑面而来,夹杂着我听不太懂的粤语,急切的表达已经找不到开发商了,而且十来年,房子早增值不少,绝对不可能改诉请,律师你必须想办法,要说服法官,要公平要正义一大堆,回到家躺在床上想着她那急切的言辞无法入睡,还能有什么办法可想,突然灵光一现,马上跟法官打电话交流,法官答应跟其他陪审员商量一下再告诉结果,很不放心,马上打开电脑写了调取证据申请书邮寄法院,得到了再次开庭的机会。

开庭日,即使疫情,林女士也克服困难来了法庭,从林女士入住十来年第三人都未主张权利不符常理开始,一直到开发商与第三人签定虚假购房合同骗贷已得到判决确认之事实,虽然自己觉得蛮头头是道的,但是我知道法官并不是很认可,说我国非判例法国家。

开完庭,很糟糕的感觉,想着还得上诉,以致书记员通知领判决书时,迟迟不敢去领取,就想着疫情,林女士可能无法从澳门过来签上诉状,过了上诉期就麻烦了,

拖了几周后领取判决书,结局甚让我意外,法官居然全部采纳我的意见,支持了林女士全部诉请。

每个律师都有属于自己引以为傲的案子,对于我来说,除了自己的那场以刑促民赢得胜利的案子让我引以傲外,本案也算是我值得引以为傲的案子,它让我深深的认识到,案子真的是做出来的,在做的过程中,有些时候灵光一现,可能结局就会出现大反转,很多当事人咨询时总是问我,能不能赢,能不能赢,每个人都想赢得官司,即使是违约没道理的一方都想要赢,但是就像这样的案子,最初连我都不知道要提出什么样的诉请适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时,你叫我怎么回复你能不能赢,赢与不赢间是需要做的,不做,赢的官司也会变成输的。

我不知道像这样的案子,如果是林女士自己处理,会不会觉得很累,会不会嫌烦,会不会觉得各种折腾让自己损失的工资很多,说实话,我很想林女士能参与到这个案子中,如果当时她参与了,她就能够深切的感受到她所付出的代理费根本与我的工作不相匹配,但即使这样,作为律师的我,从来没有因为这个而不去努力......

以上内容由李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燕律师咨询。
李燕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29好评数19
  • 办案经验丰富
186-8856-767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燕
  • 执业律所:
    广东兼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1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珠海
  • 咨询电话:
    186-8856-7672
  • 地  址: